一、取保候审又被叫去派出所会不会很严重
在取保候审期间,倘若您因故被公安机关传唤,并不必然意味着所涉及的案件情况日趋恶化。很有可能这不过是基于常规的案件侦查环节之需,以深入摸清案情真相、逐一核实验据的真实性或者补充缺失的重要信息。然而,我们同样无法彻底排除事态恶化的可能性。假设在取保候审期间,您不幸被发现存在违背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行为,亦或是有新的不利于当事人的证据浮出水面,这无疑将对该案件的处理走向带来直接影响。请您务必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严格遵循以下事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乡村;
(2)如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3)在接到传讯通知时,务必按时到案;
(4)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对于那些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上述两项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已缴纳保证金,则将面临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被没收的风险,同时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责令其作出深刻反省并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甚至予以逮捕等严厉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传唤不意味案情恶化,可能是常规侦查。但需遵守《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变更信息需及时汇报,按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不篡改证据。违规者可能面临保证金没收、反省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监视居住或逮捕等措施。
二、取保候审可以去外地打工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于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接到执行机关书面形式的批准,否则其不能擅自离境或离开本市、县。
同时,如若其居住地点、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必须于24小时内立即向所属的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此外,当案件需要紧急传唤时,被取保候审的人员需立即赶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取保候审者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相关证人的作证行为,不得毁坏、编辑、捏造相关证据材料,亦不得与同案其他涉案人员相互勾结,编造虚假口供以便逃避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没收情形是什么
针对取保候审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况,我们可以列举出以下几种典型场景:首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如未能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准许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却未能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其次,当执行机关对其进行传唤时,未能按时到案;再次,可能存在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行为。除此之外,若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取保候审人被判定需服实刑,那么执行机关亦有权依法没收其保证金。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没收保证金必须遵循严谨的法定程序,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决定,并且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银行将保证金予以没收。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传唤不意味案情恶化,可能是常规侦查。但需遵守《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变更信息需及时汇报,按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不篡改证据。违规者可能面临保证金没收、反省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监视居住或逮捕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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