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依法实施刑事拘留之后,是否会被批准逮捕,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证据的充足程度。
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进行侦查过程中,若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而所谓的“批捕”,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申请表示同意。
如果在刑事拘留期间,侦查机关搜集到的证据足以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充分,可能面临着徒刑以上的刑罚处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仍无法有效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那么检察院往往会批准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刑事拘留后是否批捕,依案情与证据而定。 拘留为侦查紧急时剥夺自由的措施。 批捕指检察院同意公安逮捕申请。 若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楚,可能判徒刑以上,且取保候审不足以防社会危险,检察院多会批准逮捕。
二、刑事拘留后必须转交检察院吗
若经刑事拘留后,公安部门可能并未将案情转交至人民检察院。
在此期间,如公安机关在深入调查过程中察觉不应对涉嫌罪行者追究刑事责任,便应立即撤销该案。
若是涉案人员已经被逮捕,则应立即释放,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书,并当面告知原先批准其被捕的相关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三、刑事拘留后家属需要送钱吗
当涉案人士受到刑事拘留之后,其家人是否有必要进行探望并提供财务支持呢?答案应当具体案件情况而定。假设涉案人士身处看守所内,确实需要购买生活所需物品,那么,家人可以适时地给予一定财务援助。然而,在此过程中,亲人需充分考虑并做好以下几点:首先,家属必须选择正规途径进行支付,以防陷入诈骗陷阱或其他不法行为之中;其次,在给予财务援助时,应该审慎把握资金额度,切勿过度干预家庭的日常生活秩序。值得重点指出的是,实体性的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涉案人士在拘留期间依法享有一系列基本权利,并且这些权益都将得到法律的严格保障。因此,家人无需过分忧虑,而是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构的各项工作。另外,若家人对于涉案人士的状况存有疑虑或者担忧,他们完全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与建议,以便获得相关的法律援助以及专业指导。
刑事拘留后是否批捕,依案情与证据而定。 拘留为侦查紧急时剥夺自由的措施。 批捕指检察院同意公安逮捕申请。 若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楚,可能判徒刑以上,且取保候审不足以防社会危险,检察院多会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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