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由谁办理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通常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共同负责。
关于这方面的具体操作流程,我们可以参考如下规定:对于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考虑实行取保候审制度: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
(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决定权与执行权在法律层面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同时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由公安、检察院、法院负责。 适用于可能判管制、拘役、附加刑,或有期徒刑不危害社会,以及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妇等情形,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二、取保候审解除后多久撤案
在对保释期结束后案件能否撤销进行判断时,需要将视线汇聚到案情的深入调查结果中。
若经由公安部门紧张细致地查证,证实保释人员并未涉及犯罪行为或其罪行轻微,不足以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便可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然而,若案件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有力,则需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依据法律程序提起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解除后应该怎么办
取保候审得以解除之后,一般的情况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在事件已经进行完充分的调查取证,并且有足够证据证明事件事实,此时警方就有可能将该事件转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出指控,或者选择撤销事件。如果事件被移交至检察院,检察院将会依据事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应该提出诉讼请求。如果检察院决定不提出指控,那么事件至此便告结束;反之,如果检察院决定提出指控,那么他们将会把事件提交给法院进行审理。在取保候审解除之后,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有权要求负责办理事件的机关归还其所缴纳的保证金。此外,他们也需要保证自己的通信畅通无阻,以便能够配合警方完成后续的工作。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相关的规定,并且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发生,那么解除取保候审对于个人来说所带来的影响相对较小。然而,尽管如此,我们仍然需要密切关注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以确保自己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由公安、检察院、法院负责。 适用于可能判管制、拘役、附加刑,或有期徒刑不危害社会,以及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妇等情形,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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