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属于侦查阶段吗
在刑事司法体系中的三个主要阶段——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中,均可适用取保候审这一法律手段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当案件进入侦查阶段时,若犯罪嫌疑人满足相应的取保候审条件,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其实施该项措施。
具体来说,所谓取保候审,是伴随着刑事诉讼的全流程,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针对那些尚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程序,依法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进行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刑事司法体系中,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适用取保候审,以维护当事人权益。 侦查阶段,若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实施。 此举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在法律程序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
二、能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所需要具备的前提条件包括:
有机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实行单独适用的附加刑(即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者;
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却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问题的罪犯;
对于身患严重疾病、身体无法自理生活、孕妇以及正在哺乳新生儿的母亲这几类人群,如采取保释候审措施,也同样不会导致社会风险性的增加;
如果罪犯已经被关押了一定时间,案件还没有得到最终的处理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能取保候审判缓刑几率大吗
取保候审和缓刑在适用条件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旨在保证诉讼程序能够正常进行;而缓刑则是矫正罪犯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之一。取保候审在大多数情况下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威胁的事例。然而,缓刑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它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且要求这些犯罪分子必须具备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有明显的悔过表现且不再具有再次犯罪的风险等诸多条件。尽管取保候审是一项相对较为宽松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但是我们无法基于此就直接判断出某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较大机会被宣告缓刑。在做出最终裁判决定时,需要结合多个复杂因素进行综合性分析,例如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被告人展示的悔过态度等等。
在刑事司法体系中,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适用取保候审,以维护当事人权益。 侦查阶段,若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实施。 此举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在法律程序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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