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职工工资是否优先
当企业遭遇破产境遇之时,其雇员薪资待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得到优先偿还。
在这场影响深远的破产清算过程中,把雇员薪资待遇置于最优先的地位,其根本出发点在于确保广大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不受侵害。
这种安排无疑体现了对于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原则的高度重视。
简单来说就是,在整个破产清偿的资产处理过程中,雇员薪资待遇的级别要高于其他各项债权,以便尽可能大地保证他们的既得利益、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时,雇员薪资应依法优先清偿,以确保劳动者权益。此举措凸显了对社会公平与稳定的重视,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在破产清算中,雇员薪资债权享有高于其他债权的优先级,旨在最大程度保障其既得利益,维护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二、企业破产职工可以获得补偿有哪些范围
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时,职工可享有以下补偿范畴:
其次包括欠缴应付纳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等。
另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根据其在所在企业的服务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企业破产职工有哪些补偿项目
当企业面临破产困境之时,其员工可能会享受到如下几种形式的经济补偿:首先,关键的一点便是经济补偿金,这个补偿的计算方式是依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则支付相应月份的工资作为回报;其次,由于企业运营终止所导致的拖欠工资以及兴勤待遇,例如工资、奖金以及津贴等待遇问题同样需要得到回应;再者,关于社会保险费用方面,企业在经过破产清算程序后,必须尽力偿还之前拖欠的社会保险费用;除此之外,对于法定福利,例如未被享受的带薪年假补偿也应该得到妥善处理;最后,为了协助员工在失业期间能够顺利度过难关,破产安置费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值得一提的是,以上所有补偿都应当在破产财产分配过程中优先予以清偿。在优先清偿完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之后,剩余的破产企业财产将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因此,员工们应当密切关注企业的破产清算进展情况,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
企业破产时,雇员薪资应依法优先清偿,以确保劳动者权益。此举措凸显了对社会公平与稳定的重视,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在破产清算中,雇员薪资债权享有高于其他债权的优先级,旨在最大程度保障其既得利益,维护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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