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的抚养费每月多少
在离婚判决中,关于子女抚育费用的裁断往往取决于少儿的真实需求、双亲的经济承付能力以及当地社会实际生活条件等多重因素。伯父一方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需要支付的抚育费用可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计算。如果双亲需承担两个或更多子女的抚育责任,则他们所支付的抚育费用占比可以适度上调,但这部分费用不应超过其每月总收入的50%。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伯父而言,他们所需支付的抚育费用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依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能会有所调整,以适应具体情况的变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孩子的抚养权应当怎样变更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问题,我们提供以下两种途径供您选择:
首先,在离婚之后,父母双方有权利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从而对子女抚养关系进行适当的调整。
其次,当离婚之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了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时,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益:
(1)作为子女共同生活方,由于遭受严重疾病或因身体残疾而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2)作为子女共同生活方,由于不尽抚养义务或涉及到虐待子女等不良行为,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日益明显者;
(3)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若明确表现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的意愿,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
(4)如有其他充分的合法原因导致抚养权变更的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摔死孩子的两人怎么判的
您的问题叙述相当概括性。如果两个人蓄意夺去小孩生命,这一行为极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行。对于此种罪名的量刑幅度,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通常是判处死刑、终身监禁或长期(不少于10年)有期徒刑;而在情节轻微的情况下,则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但不超过10年的有期徒刑。然而,实际的判决结果往往会受到众多复杂因素的影响,例如犯罪者的动机、犯罪手段的残酷程度、是否存在自首或立功表现以及是否得到受害者家属的谅解等等。司法机构将根据全案的证据材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定程序,以确保公正地做出裁决。
离婚判决中子女抚育费依据少儿需求、父母经济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裁定。伯父有稳定收入者,抚育费为其月收入的20%-30%;多子女则比例可调高,但不超过50%。无固定收入者,参考年收入或行业平均,按此比例计算。特殊情况下,比例可调整以应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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