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0-0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财产通常会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其中,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购置的财产、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此外,婚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即使在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则由财产所有人自主决定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一、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围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该方各自在婚前所购置的动产或不动产;

其次,如果其中某一方因为人身伤害而获得相应的赔偿款项或是补偿费用,那么这部分也将被视为其个人财产;

再者,倘若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那么这部分同样属于个人财产范畴;

此外,一方专门使用的生活用品,如衣物、首饰等,也应归入个人财产之列;

最后,还有其他应当明确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都将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举例来说,假设在结婚前,某一方已经购买了房产,即便在婚后,这处房产仍然会被视为其个人财产。

然而,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他们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利,但是个人财产则由财产的实际拥有者自行决定如何支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如何偿还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认为夫妻中的个人债务应该由各自负担,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中,这些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责任。

首先,当夫妻中有一方或两者共同签署了有关借款的任何协议或是在签署后遭到另一方认可时所产生的债务,通常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此外,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是用自己的名义,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的必要生活开支而欠下的债务,我们也视作是共同债务的一部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是用自己的名义,并且在大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之外的开支上欠下的债款,即使这样的债务也被称为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做出明确的证据显示这些债务实际上被使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经营或者是基于他们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的话,这种情况便例外。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下类型的负债将不会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责任,并需由夫妻中的单个成员来承担:

第一,只要夫妻事先达成书面约定,其中一方要单独负责所有的财务责任;

第二,如果夫妻中的某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为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友提供资金支持所产生的债务;

第三,若夫妻中的某个当事人并未经过伴侣的允许,坦然地独立筹任财务活动,总的收入确实是为了支付家庭日常开销所欠下的债务;

最后,除了以上所述的情况以外,并无其他应当个别尽责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三、夫妻一方的债务可以执行另一方吗

通常情况下,夫妻其中任何一方的债务无法直接用以清偿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当存在如下特殊情景时,则需考虑对另一方的财产执行,:既若此项债务被视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那么另一方也将需要负担起还债的责任,此时,他/她的财产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强制执行。至于如何判定某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主要依据在于这笔债务是否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而产生的,或者是否被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开支、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等等。例如,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债务文件上签了字,那么这笔债务通常就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然而,如果某一方以自己的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那么这种债务在原则上应该被归属为个人债务;除非债权方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个债务实际上是用作于夫妻共同的生活需求、共同的生产经营,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购置的财产、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定的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婚后,婚前购买的房产仍视为个人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平等处置,个人财产由拥有者自主决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2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0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8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1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5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3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8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6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1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4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6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6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0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3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8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4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常州188****859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687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7****952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私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疾病或伤害所得的医疗费和生活补贴、遗嘱或赠予合同中明确只给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其他未列明的财产,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有过错方可能会少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公公婆婆在我们婚前给我们买的,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夫妻婚前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夫妻婚前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
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
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993年11月3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6条这样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婚姻法》修订后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明确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哪些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即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哪些
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婚前个人财产、人身伤害赔偿、遗嘱或赠与指定归个人的财产、个人生活用品以及法律、协议规定归个人的其他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就属于个人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共有财产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如家庭财产是共有的,合伙的财产是共有的。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1)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按各自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具体来说:
1、按份共有的共有人按自己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如合伙企业的盈亏对内都是按照当初出资的份额来享受或承担。
2、在处分共有财产时,应协商一致进行,如不能协商一致,按照份额占一半以上人的意见处理,但处理时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3、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共有财产的权利,但优先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就丧失这个权利。

2)共同共有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所有权,主要形式是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如房屋、家具、家庭日常生活用品等。对这些财产每个共有人都平等地享有所有权,没有权利大小、义务多少的区分。
二、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3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