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十八岁上大学还给抚养费吗
子女年满18周岁求学之际,基本上父母无需再承担法定的抚养费用。
然而,若子女在成年后尚未能独力面对生活琐事,例如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仍然继续接受高中学历及以下的教育,或者因为遭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等,导致其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状况,此类情况下,父母依然需要承担起抚养责任。
至于已经步入大学校园的子女,倘若父母具备经济实力并且愿意提供抚养费用,那么这无疑是他们的自由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孩子十八岁以后是否还有抚养权之争
子女自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便不再涉及抚养权的争议。
成年后的子女,他们的监护责任已完成,不必再为抚养权归属的问题而纠结。
抚养权,这是父母对于自己未成年子女所享有的一种人身权益,它赋予拥有该权力的一方或者两方父母,在子女进入成年阶段之前,有权利自由选择是否继续与子女共度时光;
然而当子女成年之后,这份权力立刻消失不见。
在夫妻离婚过程中,通常也会使夫妻中的某一个配偶丧失其对子女的抚养权。
失掉抚养权的一方将会自动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机会。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即便如此,丧失抚养权的一方依然能享受与子女共享天伦的权力——就算无法长期陪伴在儿女身边,他们仍可按照约定或是法院判决的时间去短期探望孩子,与心爱的孩子进行短暂而宝贵的相聚时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孩子十八岁后离婚怎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令,当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之际,其父母若决定离婚,通常不会涉及到抚养权归属的裁决。这是因为已经具备十八周岁及以上自然年龄的个人,被视为具有完整的公民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主地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依然需要解决以下关于孩子的各项事宜:首先,就是财产的所有权和分配问题,夫妇应当依照法律程序对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划分;其次,尽管孩子已经步入成年阶段,但是他们的教育费用以及日常生活所需的开支,父母仍然有责任进行商议并承担相应的份额;最后,在处理任何与孩子有关的事务时,都必须充分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至于最终的裁决结果,将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夫妇双方的意愿、家庭财产的实际情况、孩子自身的看法等等。如果您对此类法律问题有任何疑问,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为精准的法律建议。
子女满18岁求学时,父母通常不再承担法定抚养费。但若子女无法自立,如继续高中以下教育或因特殊情况失去劳动能力,父母仍需抚养。对于大学生,若父母有能力且愿意资助,这属个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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