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需要到民政局备案吗
在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对于子女的抚育权益进行调整和改变,通常情况下并非必须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与审批手续。若相关各方能够达成共识并签署书面协议,以协商方式实现对抚育权的更改,那么便可完成这一法律程序;反之,倘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即由法院对抚育权的变更问题做出裁决决定,且该项判决自宣布之日起产生法定效力,也算是完成了变更过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由谁承担
尊敬的雇主阁下,您们好!关于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以及所负有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每个人都应该明白并关注的事情。
在父母离婚后,他们仍然需要承担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并且同样地,还需平等分担子女抚养费用,直到这些孩子年满18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父母离异之后,若其中一方选择将孩子抚养长大,那么另一方就应当承担起孩子所需生活费及教育费等部分或者全部开销,具体费用的多少以及支付期限的长短,则可以由父母双方进行友好协商;
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上,我们首先建议父母双方能够通过自愿协商来解决,只有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才会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孩子一周岁会怎么判
关于两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是由母亲进行抚养。然而,当母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孩子则可以跟随父亲一起生活:首先,母方若长期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重要疾病,会给子女的生活带来不便和威胁;其次,母方如没有尽到应有的养育责任,而且父方坚持希望子女与自己生活在一起;最后,子女确实因为某种难以抗拒的理由,不能再继续和母方居住在一起来看。对于已经超过两岁的幼童,父方和母方都有权利提出让他们跟着自己生活,此时,如果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那么优先选择权就将属于这一方:第一,如果父方或母方已经完成了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第二,如果子女已经和某一方生活了很长时间,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他们的健康成长产生显著影响;第三,如果某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子女;第四,如果子女和某一方生活在一起,能够得到更好的成长机会,但是另一方却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这个子女就不适宜和他/她一起生活。在保护子女权益的大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子女,这样的做法也是被允许的。我们强烈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寻求更为详细的法律建议。
依法解除婚姻后,调整子女抚育权益通常无需民政部门登记审批。若各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即可更改抚育权。若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裁决解决,裁决宣布之日起具法定效力,也实现了抚育权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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