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寻求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用问题的解决方案之际,我们必须充分地思考和衡量各个相关的复杂因素。譬如,您的财务能力是否稳健,是否有足够的财力为孩子提供优质的生活环境和全面的教育资源;
再者,您与孩子之间的互动频率和情感联系的紧密程度等等。倘若您能够证明对方的行为举止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构成了重大的威胁,例如酗酒、吸毒、非法活动等不道德和违法行为,那么这将极大地提升您在争夺抚养权过程中的竞争力。
至于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通常是基于对方的经济收入、孩子的实际生活所需以及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而进行合理的评估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对两周岁以上至十周岁以下的儿童,兄弟姐妹之间的抚养权问题,当父亲及母亲均提出希望自己获得抚养权时,以下几点应在多元因素分析中起到主导地位:首先是佛很难,即已进行永久性的节育手术或由于其他情况导致无法再生育;其次是生活条件,如果孩子已经同某一方生活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且变更此种生活方式将会对他(她)的身体健康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第三,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却有除其之外的多个子女;最后,孩子已经习惯的生活环境,尤其是如果这一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有益,而父母的另一方却患有长期性且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重大病症,或者有其他我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理由出现。若考虑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大体相当,然而孩子在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那里已经度过许多年,且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也有能力并希望能帮忙照顾孙子/孙女的话,那么可以视这点为孩子跟随父方或母方生活的优先考虑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起诉离婚无对方证件怎么办
倘若您欲诉请离婚而又无法获取对方的证件资料,您可以考虑采纳如下策略:首先,您可以向法院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书,并凭借这份申请书去各相关机关进行调取对方身份信息的工作;其次,是提供您掌握的关于对方的其他证明文件,诸如结婚证书以及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凭证等;最后,如果您觉得自己无力完成以上步骤,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能够为您提供全面且深入的调查和证据采集服务。鉴于证据在离婚诉讼中的关键性作用,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提起诉讼之前,尽全力搜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证据。
在争取子女抚养权及费用时,需全面考量财务能力、生活教育保障、亲子关系紧密度。若对方有酗酒、吸毒等危害孩子健康行为,将增强抚养权竞争力。抚养费用则依据对方收入、孩子需求及社会经济水平合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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