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交完保证金后干什么
在缴纳了充足保释金之后,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均需严格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1.未经执法机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地区域活动;
2.当本人住处、工作单位及其联系方式出现变更等状况时,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告知执行中的执法机构;
3.接到传唤消息时,应当依照规定时间尽快赴受传唤地点出席;
4.严禁使用任何手段对证人进行不当干扰;
5.禁止销毁、篡改任何证据或者进行串供抵赖。在此期间,务必保证通讯设备的正常通畅,积极配合刑事机构的各项调查与审核工作。司法机关将依据案件整体进展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的问询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若能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所缴纳的保释金将会如数奉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交的保证金是否还能要回来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已经被刑事指控但尚未受到牢狱之灾者,法院为了防止他们逃避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会责令这些人提供担保人和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需出示担保承诺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
这项名为“取保候审”的制度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表现得尤为重要。
如果被告人、被拘留者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规章制度,那么当取保候审结束时,他们则需要凭借相关的终止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书,亲自前往银行办理退还保证金的手续。《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交钱交多少合适
对于取保候审所需缴纳的保证金数量,其指定机构将根据涉及该案情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大小,以及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类别及强度、被担保人(即犯罪嫌疑、被告人)的经济实力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评估,从而合理确定适当的保证金数目。然而,这并未设定明确且固定的标准。一般而言,由相关办案单位对事件进行全盘了解与分析后,决定保证金起始数目为1000元。同时根据事件整体情况,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可在1000元以上浮动。若被担保人属于未成年人范畴,则保证金起始数目应调整为500元。针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权益类犯罪或其他可能导致财产损失的犯罪行为,保证金数额可参照涉案金额或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1至3倍来确定。最后,具体的保证金数额仍需由负责办理此案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
缴纳保释金后,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需:不擅自离区、变更信息24小时内报备、准时应传、不干扰证人、不毁证串供。保持通讯畅通,配合调查。司法机关视案情定后续措施。守规者期满保释金全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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