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受牵连怎么判
关于合同诈骗罪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我们必须区分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仅仅是轻微地参与其中,那么有可能并未达到犯罪要件的认定标准。
然而,如果他们深度参与到了这个犯罪活动之中,那么很可能会被判定为从犯。对于从犯的处理方式,法律规定应该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完全豁免处罚的待遇。具体的量刑依据主要包括他们在犯罪行为中所起到的作用大小、实际参与的程度以及所导致的危害结果等等因素。举例来说,如果某人仅仅是提供了一些次要的协助性支持,那么在量刑时就可以给予从轻处罚的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的区别是怎么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不同于普通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所侵害的法益既有财产权,也包括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的合同法规管体系。
再者,从各方面来看,诈骗罪只能归结为对公共和私人财产权利的侵犯,属于典型的单一客体犯罪;
然而,合同诈骗罪却不仅损害了财产权,同时也毁坏了有序而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以及严谨、严密的国家合同监管制度,侵蚀的乃是更为复杂多元的法益。
精确地诠释这个问题的答案,即是我们为何将诈骗罪定义为财产犯罪的组成部分,而将合同诈骗规定为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依据。
其次,在分析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各自特点时,我们可以看到它们在客观现象方面存在着显著区别。
诈骗罪的核心表现通常为实施欺诈,致使受害方误判实际情况,从而产生错误的认识并最终交出其合法财产。
但是,诈骗犯罪的方式多样丰富,并不仅仅局限于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实践阶段;
相较之下,合同诈骗罪则鲜活地呈现了在签订、履行合同整个流程过程中,凭借虚拟现实构建出的事实,借由隐瞒真相等手法,从合同的另一方攫取财物的恶劣行为。
因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手段主要限定于利用宝贵的合同资源进行诈骗,换句话说,即是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层面上,通过这种名为交易实则欺诈的手段来窃取公众或私人财产。
最后,我们要把握住识别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的关键点在于:
欺诈行为是否充分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带有不法目的的合同形式骗取公众或私人财产或财产性权益。
简而言之,关键就在于区分这两种犯罪能否借助合同资源来获得非法的财富。
对于那些能够准确理解何谓“合同”者来说,这两者间的区别便显得格外清晰明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公安怎么立案
在中国,对于合同诈骗犯罪事例的正式立案程序,通常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根据公安机关的工作流程,他们将会对以下几个重要因素进行详细的审查:首先,必须存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的主观动机;其次,在签订以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实施了具有欺骗性质的行为,例如虚构事实或者故意隐瞒真相等等;最后,诈骗金额必须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具体而言,如果个人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在五千元到两万元之间,或者单位的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并且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该单位,那么诈骗金额在五万元到二十万元之间的情况,一般都会被视为具备立案的条件。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合同文本、付款凭证、双方的沟通记录等等,以便于公安机关能够准确地判断是否达到了立案的标准。如果证据充足且符合立案的要求,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展开立案调查。
合同诈骗中,相关人员刑责需据情判定。轻微参与或未达犯罪标准,深度参与则可能视为从犯。从犯依其作用、参与度及危害结果等,法律可予从轻、减轻或豁免处罚。如仅提供次要协助,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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