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首当其冲,申请者须递交一份详尽且明确的鉴定申请书,详细阐述申请鉴定的缘由以及具体需求。接下来,申请人应向鉴定机构提供与鉴定事项相关的病历资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各类化验单据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此外,申请人还需备妥医患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需要提供医患双方就医疗过程及争议焦点所作的陈述材料,以便于鉴定专家更好地了解案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二、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的资料是什么
以下为您解释关于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的相关程序及要求:
首先,递交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申请时请务必详细说明事故缘由以及申请人自身情况。
这将利于专家组了解案件并制定相应的鉴定方案。
其次,必须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
此部分资料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基石与核心依据,对于准确地评估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承担的责任程度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此外,我们还需向专家鉴定组提交书面陈述或者答辩材料。
我们认为,陈述和辩论都是非常必要的步骤,有助于我们更清楚、全面的了解案件背景,并将其呈现至专家组面前。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由专家鉴定组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多种因素后,判断出医疗过失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程度。
在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所负责任程度可细化为:
(一)完全责任,即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是由医疗过失行为引发;
(二)主要责任,即医疗事故损害后果是由医疗过失行为主导,但尚有其他因素发挥了次要影响;
(三)次要责任,即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是由其他因素导致,而医疗过失行为只是次要因素之一;
(四)轻微责任,即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实际上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仅发挥了微弱影响力而已。《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三、做医疗事故鉴定必须要多久出结果
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公布结果时间标准,通常情况下会定为约 45 个自然日。然而,在特殊且复杂的情况下,该期限则可适度延长至 60 天。在此期间,我们需承担相关鉴定材料的审议、遴选和组织医学专家鉴定小组以及对专家进行讨论和深入分析等多项工作任务。若遇到了具有高度疑难性、复杂性并且在国内产生了重大社会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事件,在必要的时候,鉴定的期限将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值得一提的是,在鉴定过程中,倘若医患双方所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或者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这同样可能会对鉴定的时间进程产生负面影响。
申请鉴定,首先需提交明确详细的申请书,说明理由及需求。随后,申请人须提供病历资料,涵盖门诊、住院记录、检验报告等。同时,准备医患双方的身份证明。如有必要,还需提供医患陈述,以助专家全面掌握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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