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中,调整子女的抚养权益通常涉及两个途径。
首先,父母可就此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最终达成一份合法有效的抚养权变更协议。
其次,若上述方式无法实现或存在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形,则被抚养方有权通过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来变更抚养权益。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子女的年龄、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子女的个人意愿等多方面因素,对抚养权的归属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孩子抚养权怎么起诉
关于子女抚养权益之权利主张的诉讼流程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在夫妻双方针对离婚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应将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益问题作为诉请提交至该院,或者单独就此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其次,待法院正式予以立案处理之后,需要依法向法院递交能够证明自身权益主张的相关证据材料;紧接着,法院将会启动关于子女抚养权益问题的审理程序,并在必要的时候展开调解工作;若经调解未能达成和解或共识,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供的相关事实与理由,同时参照现行法律的规定而作出最终裁决。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即使夫妻关系从原有的家庭中结束,但父母依然享有对于子女的抚养、关爱与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特别是对于尚不满两周岁的幼儿,法律原则上优先考虑让他们得以接受母亲直接的养育照顾;至于已经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倘若父母双方对于抚养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则必须由法院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以优先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为基本原则作出确定性的判。在此基础之上,如果子女已经到达法定年龄满八周岁,政府会尊重并高度重视他们本人真实的想法和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孩子抚养到十八岁后归谁
年满十八周岁之成年子女,于法律层面,抚养权归属问题已然不再存续。步入十八岁之后,作为个体在民事行为能力方面已经初步形成,享有独立处理个人事务之权力。然而,鉴于现实状况,倘若孩子尚处于学习阶段或者生活无法完全自立,那么在经济方面可能仍然需要父母提供援助。在此种情况下,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更多地依赖于亲情纽带以及彼此间的协商。若子女在十八岁以后主动选择与某位家长共同生活,法律亦将尊重并维护其个人意愿。总而言之,十八岁之后,亲子关系的维系主要依赖于亲情联结及相互理解,而非法定抚养权的裁定。
法律实践中,子女抚养权益调整主要通过父母协商达成合法协议或司法诉讼解决。协商不成或违约时,可诉诸法院。法院综合考虑子女年龄、父母经济能力及子女意愿等因素,公正裁决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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