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可构成挪用资金罪

最新修订 | 2024-10-0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一般来说,单位不能成为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因为这个罪名的主要犯罪人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员工。不过,如果单位的管理层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通过滥用职权,私自把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供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那么就应该按照挪用资金罪来处理,并给予相应的惩罚。
单位是否可构成挪用资金罪

一、单位是否可构成挪用资金

通常情况下,单位并不具备成为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资格。

因为该罪名犯罪主体主要为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中的员工。

然而,若单位的管理层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职权之便,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供个人使用或者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

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性活动;

抑或是进行非法活动的,则应按照挪用资金罪论处并予以相应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单位是否可以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是无权擅自终止劳动合同的。

相反地,如果雇主和员工达成共识,则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约定解除劳动关系

但是,当劳动者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时,该雇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其的劳动合同

首先,就是试用期结束后发现其不能满足当初所设定的录用标准;

其次,劳动者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然后,劳动者有严重职务过失或经济犯罪行为,已经或正预估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紧接着,劳动者如果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劳务关系,对当前所在公司的日常业务运作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即便雇主已经给予警告但仍未进行纠正的;

再者,当劳动者因欺诈、威胁或者利用他人弱点等手段而导致其已经签署的劳动合同失效的;

最后,如果劳动者被判定为重大刑事过错,受到法庭的严肃处理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单位是否可以构成贩卖毒品罪

在此,我们有必要明确指出,单位同样可成为贩卖毒品罪的犯罪主体之一。贩卖毒品罪的主体不仅涵盖了自然人,还包括了各类法人实体,如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团体组织等。所谓的“单位犯罪”即是指这些实体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实施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且依法应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行为。若要认定以单位为主体的贩卖毒品罪成立,需要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首先,必须是单位的集体决策机制或者由具体的负责人作出决定,进而实施贩卖毒品这一行为;其次,所获取的不当经济利益须归属于该单位自身。当确定单位对此罪行负有责时,在处以罚金的基础上,还要依据自然人所犯贩卖毒品罪的相关规定,对其实施刑罚。在司法实践中,要全面考虑单位的主观意图、实际行为及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因素,来判断其是否构成了贩卖毒品罪。

通常情况下,单位并不具备成为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资格。因为该罪名的犯罪主体主要为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中的员工。然而,若单位的管理层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职权之便,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供个人使用或者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性活动;抑或是进行非法活动的,则应按照挪用资金罪论处并予以相应惩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9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单位是否可构成挪用资金罪
一键咨询
  • 152****28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1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1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5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8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6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8****53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2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3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8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1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8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3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4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1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职务侵占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单位能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单位同样可以成为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在我国现行的刑法法规体系中,挪用资金罪不仅仅是针对自然人的行为规范,同样也适用于团体或单位这一范畴。若团体或单位作为集体行动单位,其对于资金的操作行为被证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那么这类团体或单位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制裁。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对涉事团体现金罚款,并对其直接领导层及其他相关负责人进行刑事追责处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单位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刑事法律中,单位可能成挪用资金罪主体。指单位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或借给他人损害单位利益。单位高层集体商议决策挪用资金也可能触罪。司法实践中,判断单位是否构成此罪,要全面分析挪用动机、用途、金额、归还情况等因素。
0浏览 2024-08-30
挪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挪用公款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具体规定, 第一条 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 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二条 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另外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三条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各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466浏览
挪用资金罪单位可构成吗
根据我国法律,挪用资金罪是专门针对公司、企业等特定机构的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单位本身并不会被视为犯罪主体。这意味着只有具体的工作人员,而不是单位整体,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该罪主要针对工作人员非法动用单位资金的行为,目的是为了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较大金额挪用;二是虽未满三个月但金额巨大并用于非法活动的挪用。这些行为都被视为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相关工作人员将面临法律制裁。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单位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做出此决定需明确的是,单位本身并未被法法律规定为具有“挪用资金罪”实施权的主体。实际上,“挪用资金罪”所涵盖的对象仅限于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单位的工作人员。若单位自身实施了类似于“挪用资金”的行为,那么其可能会触犯到其他相关的刑事法律法规。
26浏览 2024-09-04
单位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挪用资金罪不是单位犯罪,因为挪用资金的犯罪主体只能是个人,所以说不是单位犯罪,如果说公司或者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挪用本公司的财物自己使用或者是借贷给他人使用后,如果说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或者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就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挪用资金罪单位可构成吗
挪用资金罪的行为实施者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在职员工,而非单位本身。该罪名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在工作中所获授的职权优势,将所在单位的流动借款归于私人用途,或是借与他人借款。
0浏览 2024-10-26
单位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非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本身。如果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擅自调动私有财产,可能涉嫌其他犯罪,比如挪用公款罪,但此时的责任人是国家工作人员。总之,只有具体的个人能够成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责任人,而非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我们需要准确区分不同的情况和责任主体。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单位是否可构成挪用资金罪
通常情况下,单位并不具备成为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资格。因为该罪名的犯罪主体主要为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中的员工。然而,若单位的管理层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职权之便,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供个人使用或者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性活动;抑或是进行非法活动的,则应按照挪用资金罪论处并予以相应惩罚。
5浏览 2024-09-02
挪用公款罪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挪用公款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具体规定, 第一条 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 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二条 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另外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三条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各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354浏览
单位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非单位本身。如果单位擅自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可能会涉嫌其他犯罪,如挪用公款罪,此时责任人通常是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只有具体的个人才能成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责任人,我们需要准确区分不同情况和责任主体。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单位构成挪用资金罪主体吗
详细解释:在法律视角下,挪用资金罪主要针对公司、企业或社会团体的员工,他们若非法使用单位资金,将直接承担法律责任。法人单位虽非此罪主体,但单位内员工的此类行为,可能会使单位面临其他法律风险,比如涉嫌挪用公款,这在法律上是更严重的指控。
1浏览 2024-09-04
挪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吗,挪用公款罪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客体方面<br/>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而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相互联系又具有相对性的权能,因此对所有权权能的侵犯也必然是对所有权的侵犯。所有权被侵犯并不意味着所有权转移。<br/>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br/>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其中包含三个要件:<br/>一、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br/>二、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br/>三、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br/>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具体言之,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有以下特点:<br/>1、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即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许可(包括直接明示的许可或间接明示的默许),违反规章制度私自动用公款。其中,规章制度具有广泛性,因此,挪用的非法性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管理的规章制度,二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使用的规章制度,未经合法批准、许可。<br/>2、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其中,行为的目的包括:<br/>⑴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br/>⑵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br/>⑶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br/>3、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即便挪用后而不能归还,也不是出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占有,而是出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客观原因造成的。
497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职务侵占辩护 > 单位是否可构成挪用资金罪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77****2564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35****367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2****9697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