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取保候审后什么也没给
在异地办理取保候审之后并未收到任何有关文件的情况确实较为异常。
按照常规操作流程,在获得取保候审批准后,应当会有相应的法律文书向当事人明确告知其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尽的义务。
然而,这其中或许存在工作人员的疏漏或者其他尚未明了的因素。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主动与负责该案件的司法机构取得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状况以及相关的具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异地取保候审能回家吗
若您身处异地且正在接受取保候审,只要得到执行机构的许可,原则上便可以回到家中;
反之,未经授权则不可擅自归家。
遭到取保候审的嫌犯与被告,倘若未经执行机构的批准,是不能随意离开其所在住所地的市、县级行政区域的。
对于那些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需要将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执行机构可采取临时拘留措施。
取保候审制度,即由侦查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向其交付保证书,确保他们不会逃避侦查或者妨碍调查工作的进行,还承诺在传唤时随时抵达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这一举措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且无需拘留、逮捕,却需要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异地取保候审公安如何传讯
在服刑期间,即在外省执行取保候审期间,相关公安部门传唤被告进行询问时一般的做法包括采用电话沟通、书面通知等形式。通常情况下,他们会预先告知被告具体的传唤时间、地点以及相关的要求。当被告接收到传唤通知之后,应严格遵守规定的时间,准时抵达指定地点以接受相关的讯问。若被告未能按照规定接受传唤,这将有可能被视为对取保候审规定的违反行为,从而导致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发生变化,例如保证金被没收或者转为刑事拘留等。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整个传唤过程中,被告必须诚实地回答公安部门提出的所有问题,不得有任何隐瞒或伪造证据的行为。否则,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异地办理取保候审后未收文件,实属异常。常规下,应获法律文书明确权利义务。此情况或涉工作疏漏等不明因素。强烈建议主动联系司法机构,查询案件进展及具体要求,确保权益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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