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殴事件并不必然地被视为寻衅滋事罪行,需要全面考量其具体情节及所导致的结果等因素进行判断。
倘若在斗殴过程中存在随意击打他人、追逐拦截羞辱恐吓他人等明显带有“寻衅滋事”性质的主观意图,且情节严重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便有可能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然而,若仅涉及到一般性的斗殴事件,未涉及此类恶劣情节,则可能仅仅涉及到一般的治安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打架斗殴属于什么刑事处罚吗
我们需要根据具体行径的性质进行分析:
首先,若这一行为仅具有伤害意图,应归类为“侵害人身权益”型的犯罪,若在实践中造成了他人轻伤及其以上程度的伤害,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其次,若这一行为表现出任意性地殴打其他人的特征,应将其纳入到“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型犯罪的范畴内,若结果为使得他人产生轻微及以上程度的伤害,或者实施者使用了器械且具备任意殴打他人的行为,便涉及到了“寻衅滋事罪”;
再次,如果出现了双方聚集人数均超过五人并发生斗殴行为,则应视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型犯罪,这种情况下,即便只是造成他人轻微伤也可能引发“聚众斗殴罪”。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
对于故意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应当给予最高至十天以下的拘留,并且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而对于情节较为轻微者,可以给予最低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同时,如果存在如下情况,还需承担更严重的惩罚:
(1)组织人员互相殴打或伤害;
(2)对残疾人士、孕妇、不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和年满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实施殴打或伤害;
(3)多次进行殴打或伤害。《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打架斗殴属于民事纠纷吗
关于打架斗殴事件,这并非仅仅属于民事纠纷。假如产生的结果较为轻微,尚未到达刑法认定的犯罪程度,例如仅仅导致受害者遭受轻微损害或者未形成肉眼可见的显著损伤,那么主要的法律责任将是针对民事赔偿的问题,因此这种情况可被归为民事纠纷范畴。但是,如果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更加严重,例如已经达到了轻伤乃至更高级别的损伤程度,那么这个时候便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了,例如触犯故意伤害罪等相关罪名。除此之外,即使没有构成刑事犯罪,只要违背了与治安管理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也有权介入并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总的来说,打架斗殴事件的性质以及法律后果,往往受到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包括造成伤害的程度、行为人的主观意图等等。在处置这类问题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判断和剖析。
斗殴事件定性非必然为寻衅滋事罪,需综合考量情节与后果。若斗殴含随意伤人、追逐拦截羞辱恐吓等明显寻衅意图,且情节严重触法,则或构成寻衅滋事罪。反之,一般性斗殴无恶劣情节,多为治安违法,非必然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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