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能有结果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措施,主要在刑事案件处于勘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上得到实施与执行。
值得强调的是,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不代表这个案件将取得实质性的胜利,亦不预示着最终的判决结果,因为案件在完成上述各阶段后仍然需要继续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审理。
在此基础上,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积极配合警方及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经过深入细致的内部梳理之后,如证实其犯罪行为确凿,情节严重,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他们依然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应有的刑事制裁;
反之,如果经过多方调查后发现证据有所缺失或无法证明其涉嫌犯罪,那么,嫌疑人便有可能在该案中免于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关于取保候审制度的适用范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针对可能被判定实行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其他附加刑罚类型的犯罪嫌疑人;其次是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有可能被判定为需负有期徒刑以上责任,但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较大风险的犯罪嫌疑人;第三种情况则是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正处于孕期或是哺乳期内的妇女,因无法对其实施监禁而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同时也不会给社会带来重大危害;最后一种情况是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结束前,即使羁押期已经届满,案件仍然没有得到最终处置时,如果需要采取相应的取保候审手段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权益,也应当予以考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多少天结案成功
取保候审这一程序并非直接影响并决定事例的最终结案时间。它仅仅是刑事诉讼中,对涉案人员采取的一项必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在大多数情况下,事例依然需要经过侦查、审核起诉以及审判等多个阶段。此外,侦查阶段的持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然而对于情节较为复杂的事例,相关部门有权进行适当的延期处理。至于审核起诉阶段,作为司法审查的重要环节,检察官通常会在一个月之内做出相应的决策,而对于重大且复杂的事例,可以申请延长半个月的期限。最后,在审判阶段,法院通常会在收到事例之日起的两个月内进行判决,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然而,实际的结案时间还需要考虑到事例的性质、证据收集的状况、犯罪嫌疑人的配合程度等等诸多因素,因此无法给出一个精确的从取保候审到结案成功所需的具体天数。
取保候审为刑诉中强制措施,贯穿勘查、起诉、审判阶段。此决定非胜诉预兆,案件仍需依法深入调查。期间,嫌疑人若守规配合,罪行确凿则将受刑法制裁;若证据不足,或可免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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