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里,不存在所谓“自动离婚”这一概念。
当女性提出离婚但得到了丈夫的反对时,并不会自动触发离婚流程。
事实上,任何婚姻关系的结束都必须按照既定程序依法办理。
若这时某一方仍然坚定地想要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却坚决反对,那么选择离婚的那一方便可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法院将依据夫妻之间情感是否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程度来作出最后的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0条明确指出,配偶中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话,可以先让相关组织从中调解,同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然而法院在处理此类离婚案件的时候,必须进行充分的调解工作,如果确认夫妇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无法修复,调解无果之后须当庭做出离婚判决。
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调解无效的,均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
(3)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
若其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则有权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应当准许离婚。
若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在此期间,若其中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国法律无“自动离婚”,离婚须依法定程序。一方欲离而对方拒,可向法院起诉。法院据情感破裂程度裁决,先调解后判决。重婚、家暴、恶习不改、分居两年以上等情形,调解无效则判离。一方失踪或分居满一年再诉,法院亦准离婚。
二、女方提离婚还可以分到财产吗
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无论是由于哪一方提出的离婚申请,皆不会影响其执行方式及原则。
主要遵循以下几个标准流程:
首先,在离婚过程中,个人婚前所拥有的财产若未曾有所特殊约定,将无需进行分割;
其次,对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部分,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并附以有效证明后,可进行自主支配权交易;
倘若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则需提交至当地司法机构进行裁定,相关裁决标准将基于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是否有利于维护未成年子女与女性权益等多个因素来进行决定;
再次,如果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形式表示在婚姻持续期内所得财产权属于各自独有,便按照该书面约定进行分配处理;
最后,当一方在承担家庭抚育子女、赡养父母、辅助配偶工作等责任方面付出过多贡献时,在离婚程序启动之时,可享有向对方请求经济补偿的权利,此时对方应予以适当的经济支持。
此外,如有一方在离婚之际有侵害夫妻共有财产,或是伪造债务意图占有另一方财产之行为者,在分配夫妻共有财产过程中,对故意侵害者,可依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扣减或暂停其财产分配权的措施。
离婚手续完成之后,如有另一方察觉到此类不当行为,均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女方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在处理涉及婚姻解体时的财产分配问题上,往往需要依据如下几个关键性的原则予以实施:首先,夫妻二人所拥有的共同财产应当被平等地加以分割;其次,对未成年子女以及女方的权益给予必要的照顾以保护其利益;再次,对于那些无过失但承受了婚姻破裂痛苦的一方,也在适当的前提下给予相应的可观补偿;最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优先考虑双方的友好协商并尊重其意见。然而,实际的财产分配方案能否顺利达成,还将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如:第一,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愿及协商成果;第二,财产的原始来源及其固有的属性;第三,夫妻双方各自的经济实力与财务状况;第四,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与义务等等。若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则可以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上述所述的基本原则以及具体的事实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我国法律无“自动离婚”,离婚须依法定程序。一方欲离而对方拒,可向法院起诉。法院据情感破裂程度裁决,先调解后判决。重婚、家暴、恶习不改、分居两年以上等情形,调解无效则判离。一方失踪或分居满一年再诉,法院亦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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