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取保候审是否算前科
被依法宣布取保候审并不等于属于前科范畴。
保释候审乃是一项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强制措施,而非最终所判定的刑事惩罚结果。
若某个人仅仅是在未经法律裁决便已受到了刑罚的惩处,方能被视作有前科纪录。
然而,保释候审仅仅适用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调查环节、审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中,旨在确保刑事司法程序得以有序顺利地推进。
在这个过程中,对涉案人员所采取的相对宽松的强制措施而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依法宣布取保候审并不等于属于前科范畴。保释候审乃是一项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强制措施,而非最终所判定的刑事惩罚结果。若某个人仅仅是在未经法律裁决便已受到了刑罚的惩处,方能被视作有前科纪录。然而,保释候审仅仅适用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调查环节、审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中,旨在确保刑事司法程序得以有序顺利地推进。在这个过程中,对涉案人员所采取的相对宽松的强制措施而已。
二、被取保候审后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取保候审制度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在开展刑事诉讼程序时,对于被刑事追究但尚未被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防止他们借机逃离司法机关的监管,采取责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一定数额保释金等方式,同时要求出具相关保证文书,以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依照传唤随时出庭候审的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保障手段。
在此期间内,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循以下严格规定:
(1)在没有经过执行机构的批准许可之前,不得擅自离开自己已经居住的城市、县区范围;
(2)当个人地址、工作单位以及通讯方式等关键信息有所变更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执行机构进行详细的报告说明;
(3)在接到司法机关传唤通知时,务必尽快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4)不得以任何媒介、言论或行为来影响证人的真实陈述与证言;
(5)严禁故意销毁、破坏或篡改证据材料,或者串通同案犯窜供。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内,如发生了诈骗行为的举报事件,并且事件情况颇为复杂,那么就需要谨慎对待。首要因素就是要明确一点,即被告人获得取保候审并不代表事件已经结束或者该嫌疑人是清白无辜的。倘若新的举报事件中所涉及到的诈骗事实完全符合现实情况并能得到有力的证据证实,如此一来,就很有可能对正在执行中的取保候审造成挑战。考虑到上述因素,地方公安部门将对此类新的举报事件进行严格的审慎调查研究,如果他们认定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将会持续深入展开相关调查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也极有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诸如刑事拘留之类。同样地,这一过程亦会直接影响到事件的最终定论以及量刑裁决。然而,最终的处理决议还是需要严格依照无可辩驳的证据以及严谨周全的法律条文作出拟定。
被依法宣布取保候审并不等于属于前科范畴。保释候审乃是一项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强制措施,而非最终所判定的刑事惩罚结果。若某个人仅仅是在未经法律裁决便已受到了刑罚的惩处,方能被视作有前科纪录。然而,保释候审仅仅适用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调查环节、审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中,旨在确保刑事司法程序得以有序顺利地推进。在这个过程中,对涉案人员所采取的相对宽松的强制措施而已。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