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还需要二检吗
针对取保候审之后是否还需经历二度检查(亦称第二次审查起诉过程)这一议题,其最终答案将主要取决于该案情的各方面具体状况。
若在此前的首次审查起诉阶段结束后,检察院经审理认定该案事实尚有待更深入地查实或相关证据仍显欠缺,抑或是存在新出现的证据支持等特殊情况,那么他们很可能会启动第二次审查起诉程序。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司法体系中的强制性对策,它并不足以影响到整个案件的合法性、公正性以及调查核实的有序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取保候审后是否有二次审查起诉取决于案情。若首次审查起诉后事实待查实、证据欠缺或有新证据,可能启动二次审查。需注意,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对策,不影响案件合法公正及调查运行。
二、取保候审是不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实施取保候审程序之后,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对于具备以下任一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其二,可能因触犯刑法被判处罚金以上刑期且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者;
其三,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处于妊娠哺乳期的妇女,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不致于引发社会危险性者;
其四,即使经过长期羁押,仍未完成案件审理工作,需继续实行取保候审措施者。
在此过程中,取保候审任务皆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请律师好吗
在取保候审之后,委托律师将会带来诸多益处。他们能以其丰富的法律知识及实践经验全力助您一臂之力,为您提供个性化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以及详尽的指导方针。首先,优秀的律师会紧密关注您所涉及事件的调查进程以及未来走势,以此来确保办案机构在执行职务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其次,律师能够针对具体事件情况,为您安排灵活有效的辩护策略,有条不紊地收集有利于您的实质性证据,进一步保障您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再次,律师具备独特的角度和战略意识,能够同对立的执法机构进行理性且有益的沟通交流,致力于为您争取更为公正且有利的事件审判结果。综上所述,虽然取保候审仅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一种重要的强制措施而存在,但事件的审理流程并不会因此暂停。相反,借助优秀律师的专业知识与能力,您将能更好应对接下来可能发生的法律流程,从而增加处理相关事项的成功机会。
取保候审后是否有二次审查起诉取决于案情。若首次审查起诉后事实待查实、证据欠缺或有新证据,可能启动二次审查。需注意,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对策,不影响案件合法公正及调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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