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购置房产的购房合同是否可以被查封?
在夫妻关系合法存在期间,任何一方购买房产所签署的购房合同都是有可能被扣押的。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曾经签订过关于夫妻个人财产的明确协议或协定,那么该特定部分私产将会完全归属于其中一方所有,且法院将无法对此进行查封。然而,若此类私产尚未经过严格的财产公证程序认证,就会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在此种情形下,法院有权对这部分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实施查封行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后应该怎样偿还
对于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其在离婚后的归还方式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处理。
若自该债务产生之日起即是为了满足双方家庭生活需求或双方均承认属于共同债务范畴,那么此笔债务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然而,若是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笔债务只能视作某方的个人债务,抑或是由一方以夫妻名义向他人借取用于个人发展、消费等目的之用,此时这部分债务便应由该方当事人利用自身的个人财产来进行清理和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怎么判的
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其判别准则通常遵循以下基本原则:首先,如果债务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如共同签署的协议或者对已经发生的债务给予事后追认,那么这种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其次,针对那些用于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也理应纳入共同债务范畴之内。然而,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原则上就不应被视为共同债务,除非债权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用以佐证该债务实际上是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举例来说,如果某一方为了购买家庭日常必需品而向他人借款,那么这笔债务无疑应当被视为共同债务;但是,如果某一方擅自进行了大规模的投资活动并因此产生了债务,倘若此行为未经另一方的同意,并且没有被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往往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总而言之,具体的债务判别结果需要综合考量债务的性质、用途以及双方的举证力度等多方面因素。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购置房产的购房合同可能受到查封。但如夫妻双方签订过明确的财产协议,且该房产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并已进行财产公证,则购房合同可能免受查封。否则,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其购房合同可能受到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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