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与无犯罪证明开具的矛盾如何解决?
若在办理无犯罪证明过程中遭到公安机关不予开具的答复时,可考虑向上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和投诉。通常情况下,非犯罪记录证明会被广泛应用于政审等诸多领域。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违法犯罪记录属于公安机关所掌握的机密信息。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构的政审以及调查或者企业与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的任用人选所需的背景调查等工作而言,他们应当派专员携带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前往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请求开具相关证明。而对于普通公民而言,原则上并不需提供此类证明。关于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申请人或其委托人需持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安机关将依据掌握的实际情况为申请人撰写是否曾受到刑事处罚的证明文件;
其次,申请人或其委托人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材料前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曾受到刑事处罚的公证书。
《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第六条
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切实遵守法律,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法乱纪,不得侵犯公民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行政处罚不执行的如何办理
若涉案当事人对执法机构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拒不履行并未按时足额履行相应的罚款义务,则执法机构可依法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强制执行:
对于逾期未缴纳罚款者,应根据逾期时间逐日按照罚款金额的百分比增加罚款;
如涉案财产已被查封或扣押,执法机构还可依法启动司法程序对其进行拍卖,或者直接将相关账户中的存款依法予以划拨以弥补罚款缺口;
此外,如遇特殊情况,执法机构亦有权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争取获得法律援助并实现强制执行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行政处罚不拘留情形怎么判
在行政处罚中,决定是否拘留的情形往往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以及其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若违法行为相对轻微,并且从法律角度来看并无必要实施拘留举措,那么通常就不会采取拘留的方式进行惩罚。然而,拘留与否并非只是考虑违法情节这一单一要素,还需要综合多个方面的因素,包括危害后果的大小、行为人在该事件中的主观过错等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行政机关会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裁决。一般而言,如果违法者是初犯,且情节较为轻微,同时能够及时改正错误,并且没有对社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那么有可能会被豁免拘留。但是,请务必注意,即使不执行拘留,也不能够完全免除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罚,例如罚款或者警告等。另外,如果违法行为涉及到刑事犯罪,那么将会由司法机关接手处理。
当行政处罚与无犯罪证明开具产生矛盾时,若遭拒开具,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非犯罪记录证明常用于政审等领域,需公安机密信息。政审、调查或重要岗位人员任用等,应由单位派专员携带证件及介绍信前往派出所申请。普通公民原则上无需提供。办理流程包括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再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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