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会不会被关监狱
取保候审期间是否会被投入监狱执行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强制性的措施,并不能够推断出其最终不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
然而若被告人违反了有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他将会面临被逮捕的风险。
至于是否应服刑以及具体的时间长短,都需要由司法机构在经过深入调查和审理之后才能做出决定。然而,根据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能够获得这一权利的被告人通常所犯下的罪行相对较轻,因此他们所面临的判决也不会过于严重,即便需要服刑,也不会持续很长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六个月过后问题大吗
一、犯罪嫌疑人仍存在被收监之可能性。
取保候审此项措施,原本是对刑事诉讼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实行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但是,若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违背相关取保候审条款,则必须取消此项措施,重新将其收押于监狱之中。
此外,若是经过法院审判之后,未对被取保候审之人施以缓刑,那么法院仍有权决定是否对取保候审被告人进行抓捕,然后将其收押执行刑罚。
二、法院作出判决后,取保候审即行结束。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视居住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实践过程中,针对案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均不得有所间断。
针对那些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因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期限已满而无法继续执行之人,应立即解除其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各项权利义务。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时,必须及时通知到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被告人及其有关单位知晓。《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取保候审期间被收监是怎样
在取保候审的这个阶段内若不幸遭受拘禁,这通常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士已经不再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和条件。这或许是由于他们未获执行机构的许可擅自离开了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亦或是干扰了证人提供证言,甚至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等行为触犯了取保候审的规定。此外,事例的具体情况也有可能发生重大改变,例如罪行被进一步证实,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刑罚等。一旦遭遇拘禁,便表明司法部门认为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已无法有效地防止社会危害性事件的发生。在拘禁之后,先前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将会自动终止,事例将依照常规的刑事诉讼程序继续推进。在接下来的诉讼环节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士应当积极配合司法部门的各项工作,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不会被投入监狱执行。取保候审仅为强制措施,不代表最终不会受刑罚。违反规定可能被逮捕。判决及刑期由司法机构决定。通常取保候审涉及罪行较轻,即便判刑,刑期也不会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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