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金按什么来定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设定标准是什么?
采用保证金方式予以取保候审的场合下,其保证金的起始金额设定为人民币1000元。
然而,最终的保证金金额将依据司法机关的评估情况进行确定。在作出这一决定时,决策机关应以确保被取保候审人士秉承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程序的承诺为基本原则,同时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物的社会危害性、案件的复杂程度及性质、可能判处的刑罚程度轻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物的经济状况以及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从而最终确定所收取的保证金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后,还要判实刑吗
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并不能作为案件已经完结以及不会判处刑罚的标志。
若是最终调查结果揭露存在确凿的犯罪事实,则必定会面临刑法的审判。
而对于具体的量刑轻重,仍然取决于具体的案情性质,但通常情况下,能够实现取保候审,说明案情程度尚不严重,因此量刑裁决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有可能被宣告缓期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被传唤会见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传唤乃是司空见惯之现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事例的终结,司法机构本着维护法律尊严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仍将视事例具体进展情况,适时传唤涉案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在接到传唤通知之时,嫌疑人均应按期赴约。此举不仅体现了对取保候审制度的敬畏之心,也表明了嫌疑人对于自身行为的深刻认识到反省与悔过。一旦出现无正当理由而未按时到案的情形,极有可能引发取消取保候审资格并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依据通常情况,传唤的主要目的在于深化对案情的了解程度、查验证据的真实性以及认定事实等等。此外,当受到传唤之际,嫌疑人依法享有聘请律师陪同的权益。我们诚挚地向各位嫌疑人提出建议,务必积极响应传唤要求,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详尽地回答关于事例的有关问题,以此赢得对己方较为有利的诉讼结果。
取保候审保证金起始为人民币1000元,具体金额由司法机关评估决定。评估时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案件性质、刑罚程度、经济状况及地区发展水平等因素,旨在确保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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