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有没有例行传讯
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例行传讯?
在犯罪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之后,依然可以对其实施必要的询问程序。对于那些不符合逮捕或拘留条件的罪犯嫌疑人来说,可以将他们传唤至犯罪嫌疑人所在城市或县城内的特定场所,或者直接前往他们的居住地进行讯问。
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向他们展示由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签发的相关证明文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取保候审多久可以申请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准予取保候审:
其次,若被告人可能遭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其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我料理,或是已身怀六甲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女子,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并不存在大规模社会风险隐患;
最后,若侦查期限届满,案件仍未审结,则有必要实施取保候审程序。
对于选择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加以担保的被告人,需向司法机关缴纳适量款项作为担保。
而对以提供保证人为担保方式的被告,则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间开庭后怎么判
被授予保释候审,这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并不会直接影响到最终的裁判结果。在法庭审理之后,判决的作出将主要依据事例的实际情况、确凿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若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充足有力,且被告人为其行为付出了诚挚的悔过之情,那么他/她可能会面临缓刑、管制、拘役或者单处罚金等较为轻微的刑罚。然而,如果犯罪情节严重,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极大,即便在保释候审期间,仍有可能被判以有期徒刑乃至更为严厉的刑罚。总而言之,判决的结果将取决于事例的具体情况,而保释候审仅作为审判前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相对宽松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期间,对犯罪嫌疑人可进行必要询问。不符合逮捕、拘留条件的,可传唤至所在市、县内指定地点或住处讯问。但应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证明文件。此过程属例行传讯,确保案件调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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