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中还会不会逮捕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法律措施,赋予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交付相应金额的保证金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担保的前提下,暂时解除人身自由加以限制,得以在某种特定情况下不受羁押。然而值得指出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指各项刑事责任消弭殆尽,而是仅限于在有限程度上减轻对嫌疑人或被告的人身拘禁。倘若在取保候审有效期内,犯罪嫌疑人违反相关法定义务或者出现新的有力证据显示其应当受到更严格的侦查和拘留管制,公安司法部门有权依据法定程序申请重启对于嫌疑人的逮捕行动。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被重新逮捕的风险依然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满后是否能再办理
在我们中国的司法体系中,对于取保候审申请是没有任何次数限制的,只要您符合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便可再次提出申请。
取保候审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对于那些已经被刑事追诉但还没有被正式监禁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避免他们逃跑、逃避调查、起诉或者审判等行为,政府会要求这些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签发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及到案。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人只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就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会因为犯罪情节轻微被判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会因其犯罪行为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治安出现重大风险;
(3)如果身体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女性,也同样适用于此情况;
(4)只要案件尚未结束审理,即便已经过了羁押期,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中案子到了检察院是什么情况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内,事例被移送至检察机关的这一举动,通常意味着公安系统已经完成了对事例的整体调查工作,即将该事例移交由检察官进行仔细的审查和评估。接下来,检察机关将会对每个事例进行全方位且细致入微的审查,包括对涉案的详细事实及其所依据的证据可靠性以及其充足性等等因素进行深入研究分析。若检察机构认为已经收集到宝贵而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嫌疑人存在违法行为,并且犯罪事实清晰明了,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向法院提交正式的诉讼请求;反之,如果检察官们认为现有的证据尚显不足或者无法证实嫌疑人的罪行,他们也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在这个关键的阶段,嫌疑人仍然需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此外,嫌疑人还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辩护人可以查阅、摘录、复制与此案有关的所有案卷资料,以便更好地了解事例的具体情况,并向检察机关提出具有建设性的辩护意见。
取保候审允许犯罪嫌疑人在提供保证金或担保后,暂解人身自由限制。但这不意味着刑事责任消失,而是减轻拘禁。如违反义务或发现新证据,公安司法部门可重启逮捕。取保候审期间,仍有被重新逮捕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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