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不是没事了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过程中常见的一种强制性手段,此举并非代表案件即行完结或嫌犯被判定无罪。通常在涉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时,若其可能遭受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之刑罚,抑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型刑法,且经过评估认为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会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这一强制性措施。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以暂时摆脱羁押状态,然而他们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必须随时接受传唤,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等等。倘若案件最终被证实存在罪行,那么嫌疑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否还能要回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问题,您可以放心。
当涉及到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以及取保候审程序已经完成或者更改的时候,根据一般的运行机制,保证金会被退还给相关的当事人。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都遵守了法律的各项规定,那么在他被解除取保候审时,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会把保证金全额返还给他。《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公安局判刑吗
取保候审这一机制,并未能使公安局具备直接决定罪犯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权力,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强制性措施而已,而非最终的刑事制裁手段。实际上,判定罪犯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权力,属于法院的专属职责范围。在整个刑事诉讼流程中,公安局主要负责事例的调查与侦破工作,收集并核实各种证据材料。当调查工作完成之后,公安局将会把事例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经过检察院的严格审查,若认定该事例确实存在刑事责任,则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最后,法院会根据全案所涉及到的所有证据、事实以及法律条款等因素,对被告做出有罪或者无罪、罪行轻重的判决。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出现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那么取保候审的资格很可能会被取消,事例也将继续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总而言之,判定罪犯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权力,始终掌握在法院手中,公安局并没有这样的权力。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一种强制手段,不代表案件终结或嫌犯无罪。涉及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嫌疑人,在评估无社会安全风险后,可取保候审。期间需遵守规定,如传唤和不得擅自离开。若证实有罪,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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