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申诉人撤诉并不意味着此案已经告一段落,因为这一类犯罪行为系属公诉案件的范畴,应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相应的刑事诉讼程序。即使在申诉人(通常是被害人或者其家属)选择撤销申诉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仍保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是否继续推进刑事追责程序的权利。若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定具备充足的证据支持并符合提起公诉的法定要件,那么该案件将继续按照既定流程进行审理。
至于申诉人提出的撤诉申请,对于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所产生的影响力相对较小,法院将会依据事实与法律原则做出公正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1.涉及金额超过人民币15,000元并不足20,000元的情况下,基准刑事责任为短期监禁;
如累计金额达到20,000元,则其基准刑事责任将升级至有期徒刑六个月,并且随着每次额外增加3,500元的犯罪金额,刑期也将随之递增一个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对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如果涉及挪用资金数量达到了30万元,或者即便数额虽小仅为3万元但没有偿还的情况,那么基准刑事责任便会升级至有期徒刑三年,并且在此基础上每增加挪用资金额度8500元或未偿还的财产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便升级一个月。
同样的,如果涉及挪用资金数量为10万元而进行了非法活动,或者虽然涉及的金额仅为1.5万元但也进行了非法活动而且并未偿还,那么这两种情况下,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都会是有期徒刑三年,并且在这个基础上,每增加挪用资金额度5000元或未偿还的财产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也将会随之递增一个月。
3.而在实践中,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何一种,即便是符合上述标准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够适用缓刑这项宽大措施:
(一)累计挪用资金数额已经超过40万元,或者涉及到非法活动的金额已经高达15万元以上;
(二)未能完全退回事先挪用的资金;
(三)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担任主要犯人的角色,且犯罪性质恶劣、情节较重;
(四)社会影响范围广,对社会舆论造成较大影响,引发了强烈反响。《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挪用资金罪有诉讼时效吗
涉及挪用资金罪的诉讼时效问题,在刑法中已有明确规定。通常而言,倘若法定最高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者,则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满五年后便不再进行追诉;若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者,则需待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算满十年后方可终结追诉;在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下,需要等待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算满十五年后才可停止追诉。此外,针对挪用资金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其所对应的诉讼时效亦会有所差异。例如,对于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且未能及时归还的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在此种情况下,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十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对相关事件展开立案侦查或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事件之后,若犯罪嫌疑人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那么他们将无法受到诉讼时效的制约。
挪用资金罪撤诉不意味结案,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责。申诉人撤诉,检方仍有权决定是否继续追责。若证据充足、符合法定要件,案件将正常审理。撤诉对判决影响小,法院将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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