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案件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标准是怎么定的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乃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强制措施之一,主要用于对于那些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力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对于因患有严重疾病,正处在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妇女,抑或是针对那些经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实质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等特殊群体。在决定是否对特定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时,我们通常会综合考量其所犯下罪行的性质、情节的轻重程度、对社会的潜在危害性以及犯罪嫌疑人自身的具体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之后是否必须开庭
在被告人获得取保候审这一情况下,案件并没有因此而告终结,其仍然要依照法定的法律程序照常进行。
如果该案件由人民检察院认定需要发起公诉,那么则需要继续进行起诉、审判等法定步骤,直至最终法庭进行裁决做出正式宣告。
相反地,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无需提起公诉,或者是由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事实尚未清晰且证据尚显不足而提出撤销案件,那么这个案件就会以此作为结果,而不再有进一步的审理阶段操作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经济案件取保候审多少钱
作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采取的一种法律措施,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额度主要是由相应的执法机构依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及的具体事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而最终确定。也就是说,我们并不能简单地给出一个固定的标准来衡量这个保证金的数额。通常来说,保证金的起始金额设定为人民币一千元。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还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事件的情节、性质,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量,这样才能确保保证金的数额能够真正反映出其应有的价值和意义。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提供充足的保证金,或者提出合适的保证人,并且满足了所有的取保候审条件,那么经过相关执法机构的批准,他们就可以顺利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患病、孕妇等特殊群体。取保候审决策考虑罪行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和嫌疑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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