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敲诈勒索案件的司法诉讼中,关键证据包括:书面威胁材料如信件、短信;作案工具等物证;目击者的证人证言;受害人的详细陈述;嫌疑人或被告的供述与辩解;以及录音、录像、电子通讯记录等视听和电子数据。这些证据共同构成了案件的事实基础,用于证明敲诈勒索行为的存在和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告诈骗罪的证据需要准备哪些?
告诈骗罪需准备以下证据: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以明确被告主体。
2.诈骗的相关事实证据,包括诈骗的时间、地点、手段、过程等细节描述,需具体且有说服力。
3.诈骗所得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财物清单等,能证明被害人遭受了财产损失。
4.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诈骗故意的证据,如其言语表达、行为表现等方面体现出的非法占有目的。
5.其他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书证等,可进一步佐证诈骗行为的存在。准备的证据应充分、真实、可靠,以增强诉讼的胜算。
三、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的证据标准是什么
认定敲诈勒索罪的证据标准主要包括:一是有证据证明存在敲诈勒索的故意,即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二是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如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进行威胁,或者当面恐吓等。三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因被敲诈勒索而产生恐惧心理并交付财物,或者被害人因被威胁而被迫做出处分财产的决定。四是证据需形成完整的链条,能够相互印证,如证人证言与物证、书证等相互配合,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只有同时满足这些证据标准,才能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的证据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书证和物证,如威胁、恐吓的信件、短信、邮件等书面材料,或者实施敲诈行为时使用的工具等。其次,证人证言,知晓案件情况的证人所提供的关于敲诈行为发生过程的陈述。再者,被害人陈述,即被害人对遭受敲诈勒索的具体情况的描述。还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包括其对敲诈勒索行为的承认或否认以及相关解释。最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例如录音、录像、监控视频、聊天记录等能证明敲诈勒索事实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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