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暴力事实的认定所需的证据,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形式:警方所记录的报警事务及后续开具的告诫文件;医院提供的相关诊断结果以及病历记载;相关人士因遭受伤害而拍摄的照片;施害者在事件中表达出的悔悟之意和书面承诺;证人们讲述的证言,如来自邻居或亲密朋友给出的见证证明;还有就是涉及相关部门的调解过程以及最后记录的相关资料等等。以上所有的证据互相印证,能够从多维度来有力地证实家庭暴力真实发生的情景。
二、家庭暴力认定后如何申请保护令
若家庭暴力已被认定,申请保护令可按如下步骤进行:
首先,确定管辖法院。通常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其次,准备申请材料。需提交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个人信息、申请保护令的事实和理由(详述家庭暴力情况及认定结果),同时附上能证实家庭暴力存在的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
最后,提交申请。可亲自前往法院递交申请材料,也可通过邮寄等方式。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会在24小时内作出裁定。一旦裁定作出,会及时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并通知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等协助执行。
三、家庭暴力认定证据不足该怎么办
若家庭暴力认定证据不足,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积极收集新证据。比如遭受家暴后及时报警,警方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都能作为重要证据;受伤后前往医院就诊,保留好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记录,证明受伤情况与家暴关联性。
其次,留意周边环境。若家暴发生时有邻居耳闻目睹,可请邻居提供证人证言。还可在家中安装摄像头,在不侵犯他人隐私前提下,记录可能发生的家暴场景。
再者,注重家暴后的沟通记录。比如施暴方的悔过书、双方关于家暴交流的微信、短信记录等,这些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佐证家暴事实。
最后,寻求专业帮助。向居委会、妇联等机构反映情况,他们的处理记录、调解记录也能作为辅助证据。通过多渠道收集证据,增强家暴认定的可能性。
当探讨可以作为家庭暴力事实认定的证据有哪些时,我们不能忽视与之紧密相关的其他要点。除了常见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外,遭受家暴后向居委会、妇联等机构求助的记录也很关键。而且,家暴往往不是一次性行为,后续可能面临家暴行为再次发生该如何应对的问题。倘若再次遭遇,应及时保留新的证据。若你对家庭暴力事实认定的证据收集仍有疑问,或是在面对新的家暴状况不知如何处理,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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