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决定逮捕由谁执行
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后,一般由公安机关来执行。
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准许逮捕的决定后,得立刻着手执行逮捕行动,把犯罪嫌疑人关押起来,并且在24小时内把逮捕的消息告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的单位。
在执行逮捕的时候,一定要向被逮捕的人出示逮捕证,同时要求被逮捕的人在逮捕证上签字或者盖章。
要是被逮捕的人不愿意签字或者盖章,那就得在逮捕证上做好注明。
另外,执行逮捕的整个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这样才能保证逮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检察院决定逮捕执行有哪些具体流程
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执行流程如下:
首先,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后,会将逮捕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院的逮捕决定书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
接着,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执行人员会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宣布对其执行逮捕。然后,要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之后,公安机关要将被逮捕人立即送看守所羁押。并且,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同时,公安机关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还要对被逮捕人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逮捕的,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送看守所和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三、检察院决定逮捕后执行有哪些程序规范
检察院决定逮捕后,执行程序有严格规范:
首先,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逮捕。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后,会将逮捕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后,应立即执行,需开具逮捕证。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执行时,要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宣布逮捕决定,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的,记录在案。
之后,需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要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同时,除无法通知的以外,要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此外,公安机关执行完毕后,要将执行回执及时送达检察院。如果未能执行,也需书面说明情况。
当探讨检察院决定逮捕由谁执行这一问题时,我们知道是由公安机关执行。而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也不少。比如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后续的流程是什么,包括如何对被逮捕人进行羁押、通知家属等。另外,被逮捕人如果认为逮捕决定有误,有哪些救济途径。这些都是在检察院决定逮捕后可能面临的情况。要是你对检察院决定逮捕后的执行后续流程、被逮捕人的救济途径等存在疑问,无需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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