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适用于那些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通常包含以下这些情况:案件的标的额比较小,像各地的规定不太一样,有的地区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事实方面很清楚,双方对于主要事实没有争议;权利义务关系很明确,法律适用起来也比较简单等。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相对较短,一般从立案那天起三个月内就能审结。
不过要是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这个案件不适合用简易程序,就会转为普通程序来审理。
总之,简易程序的目的就是提高诉讼的效率,减轻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劳累。
二、起诉适用简易程序有哪些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事实清楚”指当事人对争议事实陈述基本一致,能提供可靠证据,法院无需大量调查收集证据即可查明事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承担者,谁享有权利,关系清晰;“争议不大”意味着当事人对案件是非、责任承担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其次,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案件,就有可能适用简易程序来提高诉讼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三、起诉适用简易程序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事实清楚: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无须调查收集证据即可查明事实。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说能明确区分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
-争议不大:意味着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另外,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满足上述条件,即可适用简易程序,以提高诉讼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当探讨起诉哪些是简易程序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简易程序通常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准确判断案件是否符合这些标准并非易事。而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审理期限上也有特殊规定,一般会比普通程序要短。倘若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并不适宜简易程序,又该如何转换为普通程序?如果您对起诉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界定、审理期限规定,以及程序转换等问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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