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那共同债务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的。
不过,这得根据具体债务的性质来判定。
要是这债务是因为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才产生的,就像双方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之类的,这种就属于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就得一起承担。
要是这债务是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的生活需要而背负的,那也会被看作是共同债务。
但是,如果是一方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去背负的债务,并且这债务没用来夫妻共同生活,也没用于共同的生产经营,也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才有的,那这种债务就不属于共同债务,得由负债的那一方自己独自承担。
所以,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说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就肯定是一人一半,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得看看这债务到底是咋回事儿。
二、夫妻离婚时个人债务对方要分担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个人债务对方一般无需分担。所谓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此类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都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分担。总之,关键在于判断债务的性质是否为个人债务。
三、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有哪些法律依据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首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同时,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在探讨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是一人一半吗这个问题时,需要明确的是,实际情况远比简单的“一人一半”要复杂。除了债务分担比例,还涉及到债务的认定问题,比如哪些债务才真正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像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就不认定为共同债务。另外,即使认定为共同债务,在具体分担时,也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产生的缘由等因素。要是你对夫妻离婚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最终分担细节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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