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什么情况可以撤案
公安机关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撤案: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撤案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办案机关需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确认符合撤案条件后,方可作出撤案决定。撤案后,案件相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归档处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案件在撤案条件和程序上可能会有所差异。
二、公安机关什么时候移交检察院起诉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将案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特殊原因仍不能侦查终结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延期审理。在移送检察院起诉时,需一并移送案卷材料、证据等。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若符合起诉条件,则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若不符合起诉条件,则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等。
三、公安机关什么时候移交案件到检察院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具体而言,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此外,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上述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不知你所咨询的案件具体情况,若有其他疑问可进一步沟通。
当探讨公安机关什么情况可以撤案时,其实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撤案后,对于已经扣押、查封的财物该如何处理就是个关键问题。有些财物可能需要依法返还给当事人,其流程和要求较为复杂。另外,若案件中有相关证人,撤案后证人是否还需承担某些义务也是容易被忽视之处。要是你对公安机关撤案后的财物处置、证人义务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撤案本身仍有不明白的地方,无需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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