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行政诉讼案的二审判决令人不服,那么可以借助审判监督程序来获取救济。当事人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且必须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要是存在新的证据,能够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法定情形,就要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同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不过申诉并不一定会引发再审程序。再审申请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比如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所认定的事实确实存在错误等。法院会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就会启动再审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
二、行政诉讼二审后能否申请再审
行政诉讼二审后可以申请再审。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需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存在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等法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不过,再审申请并不必然启动再审程序,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才会裁定再审。所以,行政诉讼二审后若认为裁判有误,当事人有申请再审的权利,应注意申请期限及法定情形,按法定程序提交申请。
三、行政诉讼二审后还能申请再审吗
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申请再审需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法定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法院会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将依法启动再审程序。
当面临行政诉讼案二审不服判决的情况时,后续还有多种法律途径可走。首先要清楚,二审判决虽通常为终审判决,但并不意味着救济途径就此终结。例如,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这是基于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等法定情形。同时,还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若认为判决确有错误,会依法启动抗诉程序。若你正处于这样的困境,对行政诉讼案二审不服判决后续的再审程序、抗诉申请等方面存在疑问,别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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