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的房子可以继续继承吗
继承来的房子,在特定的条件下是能够继续被继承下去的。
要是这房子原先的继承人已经通过合法途径拿到了房屋的所有权,等他去世之后,他的那些合法继承人就有权利按照法律的规定来继承这所房子。
不过,这里得留意一下,继承可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办理程序的,像法定继承的顺序,遗嘱继承到底有没有效之类的。
要是原先的继承人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就得按照遗嘱里面写的内容来进行继承;要是没有遗嘱,那就得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比如配偶、子女、父母这些)来继承,如果连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没有的话,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些)来继承。
而且,在继承的这个过程当中,可能还会涉及到房产过户之类的手续,这就需要大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办理流程来一步步操作。
总之,继承来的房子是可以继续被继承的,但是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办理的程序才行。
二、继承房产再继承有哪些法律规定
继承房产再继承涉及如下法律规定:
首先,若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不参与。
其次,若有遗嘱,按遗嘱继承。遗嘱形式有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遗嘱等,需符合法定形式才有效。
再者,继承房产再继承时,继承人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及时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表示,未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
另外,已继承房产属于继承人合法财产,其去世后,该房产作为其遗产再次进入继承程序,同样遵循上述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规则。同时要注意,房产过户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继承的房子再继承有哪些法律规定
继承的房子再次发生继承,主要涉及以下法律规定:
首先,遗产范围。继承所得房屋属于继承人合法财产,在再次继承时作为遗产处理。
其次,继承顺序。按《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再者,继承方式。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若被继承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则按遗嘱分配房屋;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份额,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等,应予以照顾。
另外,房屋过户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凭继承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当探讨继承的房子是否可以继续继承时,我们发现这里面存在诸多复杂之处。实际上,继承得来的房子作为合法财产,是可以再次被继承的。不过,后续继承过程中会涉及一些关键问题,比如继承的份额如何确定,不同顺序继承人之间的分配比例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还有就是,若要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又有哪些。倘若你对继承的房子继续继承时的份额划分、变更登记等问题感到迷茫,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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