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逮捕令了只有等开庭吗
通常来说,获取逮捕令之后并非只能够等待正式的法庭审判程序开启。实际上,逮捕仅仅被视为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而已,而相关案件仍然需要历经侦查活动以及审查起诉阶段才可以最终判决有罪与否。在捕获之后至法院审理之间的侦查期内,负责调查的公安机构将会继续搜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以求使整个案件资料更加完善全面。然而,一旦侦查结束,案件将被移交到检察院,由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公诉指控。在检察院内部,相关人员会对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判断是否存在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公诉请求。若检察院发现证据尚显不足,他们可能会选择退回补充侦查。反之,倘若案件所涉及的事实已经明确且证据充足确凿,那么,该案件便可迅速地迎来法庭审判阶段,并等待着开庭的那一刻。在这期间,犯罪嫌疑人及他们的辩护律师享有合法权利,可以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等。总而言之,逮捕之后并不意味着立即就要开始法庭审判程序,具体的流程进展还受到案件复杂程度以及办案机关工作效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二、下逮捕令后能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下逮捕令后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申请。
若存在以下情形,变更申请可能被准许: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决定是否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
三、下逮捕令后能否申请取保候审
逮捕令下达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从法律规定看,《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即便已下逮捕令,若存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情形,依然可以申请。
不过,申请能否获得批准,需由办案机关综合全案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判断,并非申请就必然会被同意。
当我们探讨下逮捕令了是否只有等开庭时,实际上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下逮捕令后,并非只能消极等待开庭。一方面,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有权为其聘请律师,律师可以在这个阶段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调查取证、与办案机关沟通等,为后续庭审做充分准备。另一方面,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也可能出现新情况,比如证据不足可能导致不起诉等。要是你对下逮捕令后的法律程序、律师聘请等问题存在疑问,无需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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