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致使一人死亡且死亡方负全责,一般而言,死亡方依然可能需要给予一定的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条文,即便己方是全责,然而对于对方因事故而产生的合理损失,像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仍旧应当承担赔偿的义务。不过,在具体的赔偿数额方面,可能会因为双方的保险状况等因素而存在差异。倘若己方车辆具备交强险和商业险,在保险所涵盖的范围内的赔偿通常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超出保险范围的那部分,己方就需要自己来承担。
总之,即便己方是全责从而导致他人死亡,也不能够免除赔偿的责任,具体的赔偿事宜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在两车相撞且死者方负全责的情况下,家属仍有可能获得一定赔偿。
首先,若对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交强险在无责任限额范围内仍需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的无责赔偿限额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其次,若对方车辆还投保了商业险,比如商业三者险,即便死者全责,但基于保险合同约定以及人道主义等因素,在商业险条款允许的范围内,保险公司可能酌情给予一定补偿。
此外,若死者是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发生事故,其所在单位有可能基于工伤等相关规定给予家属一定赔偿。不过这需具体依据工伤认定等情况来确定。
三、两车相撞死方全责,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两车相撞且死方全责的情况下,涉及的赔偿法律规定如下:首先,由死方车辆所投保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考虑责任比例,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进行赔付。
若交强险赔偿不足,因死方全责,超出部分由死方自行承担。若死方车辆还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会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在责任限额内对超出交强险的部分进行赔偿。
如果死方无保险或保险赔偿后仍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死方的个人财产将用于赔偿。若死方已死亡,其遗产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若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当探讨两车相撞人死亡死方全责会赔偿吗这一问题时,我们发现即便死方全责,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仍可能涉及赔偿。比如交强险有一定的无责赔付机制,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有责方的保险公司仍需对死方进行部分赔偿。另外,若车辆存在其他商业保险附加条款,也可能存在一些赔偿可能。而且在处理这类事故时,还会涉及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相关费用的计算。要是你对两车相撞人死亡死方全责情况下的交强险无责赔付范围、商业险赔偿细则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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