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撤销合同的三种情形有哪些内容
可撤销合同的三种情形如下:
一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是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胁迫是以给对方或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乘人之危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难处境、紧迫需要等,迫使对方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对其不利的条件。
二、可撤销合同的期间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期间主要有一年和五年。一年期间是指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权利人必须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五年期间是指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可撤销合同的几种情形有哪些内容
可撤销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如对标的物的性质、价格等产生错误认识。其二,显失公平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其三,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比如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虚构事实误导对方。其四,一方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合同,这种胁迫可以是身体胁迫,也可以是精神胁迫。在这些情形下,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当探讨可撤销合同的三种情形有哪些内容时,我们还要知道,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也有诸多后续影响。比如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而且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倘若你在遇到可撤销合同相关情况时,对财产返还的具体方式、损失赔偿的范围等还有疑问,别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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