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与遗产继承问题,并不总是需要依赖于司法机构予以确认。通常情况下,若各继承人对于征收及遗产分割事宜并无异议,且能够根据法律所规定的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方式,妥善地完成补偿权益划分的话,是不必寻求法院裁决的。然而,倘若各继承人在相关问题上存在分歧,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此时便有必要通过司法程序来明确各自应享有的权益了。
二、拆迁继承权确认有哪些法律流程
拆迁继承权确认涉及多方面法律流程。首先,要确定被继承人是否留下有效遗嘱。若有遗嘱,按遗嘱内容确定继承人及继承份额,遗嘱继承人可持遗嘱等材料到相关部门主张继承权益。
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由他们共同继承。确定继承人范围后,需收集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之后,各继承人可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机构对继承人身份、继承权及遗产范围等进行核实后出具公证书。若继承人之间对继承权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以判决书确定各继承人的权利。凭借公证书或判决书,继承人可进一步处理拆迁权益继承事宜。
三、拆迁房屋继承份额怎样依法确定
拆迁房屋继承份额确定需区分不同情况。若被继承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中对拆迁房屋继承份额有明确安排的,按照遗嘱执行,各继承人按遗嘱所定份额继承。
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首先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形,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在确定份额后,就拆迁房屋补偿权益按相应份额分割。
在探讨拆迁继承权需要法院确认吗这一问题时,我们知道这并非绝对必要。然而,围绕拆迁继承权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在多个继承人对拆迁继承份额存在争议,且难以协商一致时,该如何处理?这时候就可能需要借助法院来厘清各方权益。另外,若有继承人认为拆迁继承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操作,损害自身权益,又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权?倘若你对拆迁继承权的确认方式、有争议时的解决办法以及权益维护等方面仍有疑问,无需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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