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额多少为赌博犯罪
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若有以下情形之一,便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所规定的“聚众赌博”:其一,组织3人及以上进行赌博,通过抽头获利的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及以上;其二,组织3人及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及以上;其三,组织3人及以上赌博,参与赌博的人数累计达到20人及以上。此外,若并非以营利为目的,只是进行带有少量财物的娱乐活动,或者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仅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均不视为赌博。倘若涉及赌博相关行为,其情节的严重程度不仅由金额决定,还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象是否存在组织行为等。
二、赌博犯罪除金额外还有啥认定标准
赌博犯罪的认定标准,除涉及金额外,还有以下关键方面:
首先是组织特征。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又或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均构成赌博罪。
其次是场所性质。开设赌场不论营利多少、参赌人数几何,均构成犯罪。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比如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等情形,也按开设赌场罪论处。
再者是特殊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赌博犯罪,从重处罚。同时,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三、赌博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赌博犯罪主要涉及两类量刑标准:
-一般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里“聚众赌博”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的主要来源。
-开设赌场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设赌场”包括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等多种情形。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具体涉案金额、参赌人数、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量刑。
当探讨金额多少为赌博犯罪时,我们要知道这并非唯一的判定标准。除了赌资金额,参赌人数、赌博方式等因素也会影响是否构成赌博犯罪。比如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等情形会被认定为赌博犯罪。然而,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若您对赌博犯罪中关于赌资数额认定的具体细节,比如不同地区的差异规定,以及构成犯罪后的量刑标准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