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赌博到底会不会构成犯罪,咱可以从这些方面来判断。
咱先说说看是不是以营利为目的。
要是组织了3个人以上一起赌博,而且抽头渔利的钱累计都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赌资的数额累计到5万元以上,再或者参与赌博的人数累计到20人以上,那这就符合犯罪的标准。
然后,要是组织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10人以上跑到境外去赌博,然后从中收取回扣或者介绍费啥的,这也算是构成犯罪。
另外,如果开设了赌场然后聚众赌博,还给赌博提供场所、赌具、资金等这些条件,那同样很有可能涉嫌犯罪。
总而言之,判断到底是不是犯罪,不能只看一方面,得把上面说的这些多种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考虑,并且得结合具体的证据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到底是不是犯罪。
可不能随便就说聚众赌博一定犯罪或者一定不犯罪,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二、聚众赌博达到何种金额会被认定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被认定为赌博罪: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一旦符合上述情形,将触犯《刑法》第303条第1款规定的赌博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三、参与网络聚众赌博又该如何认定犯罪
网络聚众赌博认定犯罪主要依据以下要点:
从主观方面看,需行为人具有营利目的,若只是亲友间偶尔娱乐则不构成犯罪。
客观上,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认定犯罪:一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二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三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四是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此外,为网络赌博提供场地、技术支持、资金流转等帮助行为,达到一定情节,也会以赌博罪共犯论处。具体认定需结合案件实际证据和细节由司法机关判定。
当探讨聚众赌博的人怎么判断是否犯罪时,这背后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除了考量参赌人数、赌资数额这些直接判断是否犯罪的因素外,赌博场所的性质、组织形式也会影响定罪。例如,为营利而在自己家中长期组织固定人员赌博与偶尔参与朋友间小范围娱乐性质的聚会打牌,二者在认定上有很大区别。同时,开设网络赌场同样属于聚众赌博范畴,其犯罪认定也有特殊规则。要是你对聚众赌博犯罪认定标准、具体情节界定等方面存在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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