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责的情形下,关于误工费的赔偿,主要依据是受害人因误工而减少的固定收入来计算。
这里的固定收入,通常是以受害人过去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作为参考标准。
要是无法拿出证据来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那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
赔偿的期限一般是从事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一直计算到定残日前的前一天。
举个例子,假如受害人每个月的收入是5000元,因为受伤而误工了3个月,那么误工费的赔偿金额就是5000乘以3,等于15000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受害人有固定的收入,那么误工费就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要是不能拿出证据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那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二、全责误工费赔偿有哪些法律依据
全责误工费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进一步明确,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方面,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全责误工费赔偿标准有哪些法律依据
全责误工费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探讨全责误工费怎么赔偿按什么标准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需要关注。除了基本的赔偿标准外,误工时间的确定至关重要,这往往需要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通过司法鉴定来明确。另外,对于收入状况的证明,如果是有固定收入的还好计算,若是无固定收入者,又该依据什么来准确核算呢?这些都是在处理全责误工费赔偿时会遇到的复杂情况。要是你对这些相关问题感到迷茫,或者在实际处理中碰到难题,不要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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