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赌客开设赌场罪成立吗
即便不存在赌客,开设赌场罪也有成立的可能。
开设赌场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开设赌场的行为,通常就可被认定构成此罪。开设赌场指的是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让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且本人从中获取利润的行为。像设置具备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开设网络赌场等情况,即便当下没有赌客参与,这种提供赌博场所、设施等行为本身就已经对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破坏,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当然,如果情节极为轻微且危害不大,可能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但这属于特殊情况,需要依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由司法机关来判定。
二、无赌客参与开设赌场怎样判定罪行
开设赌场罪是行为犯,即便无赌客实际参与,只要有开设赌场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该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2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若行为人搭建起供他人赌博的平台、场所,准备好赌博工具等,即使尚未有赌客前来参与赌博,也可认定其着手实施了开设赌场的行为。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具有为他人赌博提供场地、组织等行为特征。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场地情况、准备的赌具、组织方式等进行判定。一旦构成此罪,就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无赌客情形下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开设赌场罪,是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即便无赌客当场,只要存在为组织赌博活动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等行为,达到立案标准,就构成此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犯开设赌场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认定“情节严重”通常考虑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参赌人数等因素。例如,抽头渔利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等情形,一般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具体量刑会结合案件具体事实、证据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综合判定。
在探讨没有赌客开设赌场罪是否成立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不少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即便没有实际赌客参与,但如果存在为开设赌场准备场地、组织人员、提供赌具等一系列行为,同样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而且,即使当场没有赌客,若通过网络等方式招揽赌客,或者有证据表明其具备开设赌场的主观故意和一系列预备行为,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要是你对没有赌客情况下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具体量刑范围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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