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权可以是不动产吗
质权一般是设立在动产或者权利上的,而不动产通常设立的是抵押权。质权的特点是要转移占有,然而不动产很难做到转移占有。不过在某些特殊状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一些不动产的权益是可以设立质权的,就像以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来进行质押等。但这种情况比较少,并且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总之,一般来说质权主要是针对动产和部分权利的,不动产一般不设立质权,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是可以依据法律来办理的。
二、质权与抵押权在不动产上有何区别
质权与抵押权在不动产方面存在关键区别。
首先,标的物占有方式不同。抵押权中,抵押人无需将不动产转移占有,仍可继续使用、收益该不动产;而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若为不动产质权(我国一般动产和权利可设质权,不动产质权情况特殊,仅在特定法律情境存在),出质人需将不动产交付给质权人占有。
其次,设立方式有别。抵押权设立通常以登记为要件,登记后抵押权才有效成立;不动产质权的设立,除交付不动产占有外,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也可能需办理相关登记等手续,但核心是占有转移。
再者,优先受偿顺序规则不同。在同一不动产上,若抵押权和质权并存,一般先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受偿;若质权有效设立且抵押权未登记,则质权优先受偿。
三、质权与抵押权在不动产方面有何区别
在不动产方面,质权与抵押权存在显著区别。
首先,质权的标的一般不包括不动产,质权通常是针对动产或权利设立。而抵押权可以不动产为标的,如房屋、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其次,设立方式不同。质权以质物交付为设立要件,只有出质人将质物转移给质权人占有,质权才设立。对于不动产抵押权,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即抵押人需依法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再者,权利实现方式有差异。质权实现时,质权人可直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受清偿时,依法以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质物优先受偿。不动产抵押权实现时,抵押权人需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依法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来优先受偿。
在探讨质权可以是不动产吗这一问题后,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质权一般针对动产和权利,不能以不动产设定质权,但不动产抵押却与之形成鲜明对比。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很多人会混淆这两种担保物权。若设定了不恰当的担保方式,可能导致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另外,关于质权和抵押权在实现方式上也存在较大差异。要是你对质权不能用于不动产的深层次原理、质权与抵押在操作中的具体区别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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