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在经历退回补充侦查两次这个过程后,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得结案啦。
要知道,退回补充侦查可是有次数限制的,最多就两次。
当经过这两次的退回补充侦查后,要是人民检察院依然觉得证据不够充足,达不到起诉所需要的条件,那它就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啦。
不过,要是在第二次进行补充侦查之后,出现了新的证据,或者有新的事实能够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有罪,并且也符合起诉的条件,那还是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诉的。
所以,可不能随随便便地就说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之后就必须得结案啦,得具体结合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所掌握的证据状况,才能最终确定到底该怎么处理。
就好比不同的案子就像是不同的拼图,有的拼图可能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就差不多完整啦,而有的可能还需要更多的线索和证据才能拼出完整的画面。
总之,要谨慎对待每个案件,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最终的处理结果。
二、刑事案件两次退补后能否继续侦查
刑事案件两次退补后,原则上不能继续侦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二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案件久拖不决,防止侦查机关滥用权力。若继续侦查,将违背法定的程序规则。不过,如果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新的证据线索,可能会启动新的立案侦查程序,但这并非基于原退补案件的延续,而是独立的新案件处理流程。
三、刑事案件两次退补后还能继续侦查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刑事案件两次退补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继续侦查。
两次退补后,如果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存在特殊情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此时公安机关有可能因新证据线索而围绕新情况开展相关调查活动,但这并非严格意义上之前退补程序下的继续侦查。总体而言,两次退补后通常不能按之前退补流程继续侦查,需依法依规对案件作出相应处理。
当探讨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后必须结案吗这一问题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情况。通常来说,两次补充侦查后,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要是证据达到了起诉标准,就会依法提起公诉。另外,此时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状态也受影响,若超期羁押需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倘若你对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后的不起诉决定、后续公诉流程,或者犯罪嫌疑人羁押问题存在疑问,别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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