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离婚时一方有精神病并不能成为免除支付抚养费的合法理由。
抚养费是由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支付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费用。
即便一方患有精神病,他作为孩子的父母依然有抚养孩子的法定责任,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成长。
不过,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可能会根据精神病一方的实际状况,像病情严重到没有经济来源等情况,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金额等进行合适的调整和协商。
但绝不能以此为借口完全不支付抚养费。
要是双方在抚养费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让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二、离婚时精神病方不给抚养费有法律依据
在离婚案件中,若精神病方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自身没有经济来源或经济状况差,确实可能存在不给抚养费有一定法律依据。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的给付需考虑给付方的负担能力。若精神病方因精神疾病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缺乏收入,没有支付能力,法院会综合评判。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其完全无需承担抚养义务。即便暂时无法支付抚养费,待其经济状况改善或有能力支付时,另一方仍可要求恢复给付并适当追补之前未支付部分。同时,如果其有个人财产,应优先从财产中支付抚养费。但如果精神病方有一定经济能力却拒绝支付,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三、离婚时精神病方不给抚养费有何法律依据
在离婚案件中,若精神病方不给抚养费,存在相应法律依据。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给付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但如果精神病方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其自身确实没有经济来源,缺乏支付能力,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其实际状况,可能会减免抚养费的给付。
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判断精神病方的精神状态、经济能力等因素。若经鉴定其无法辨认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且无劳动收入、无财产可供执行,那么从公平和实际履行可能性角度出发,可能判定其暂不支付或减少支付抚养费数额。不过,若其后续恢复一定民事行为能力且有经济能力时,可根据子女需求等情况,恢复或调整抚养费支付。
当探讨离婚一方有精神病不给抚养费吗这一问题时,我们发现其背后还有一些要点值得关注。即使一方患有精神病,也不必然意味着就无需支付抚养费。但如果其确实因精神病导致没有经济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等,在这种情况下,抚养费的判定会更为复杂。而且,后续若精神病患者病情好转、经济状况改善,抚养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要重新调整也是个问题。倘若你对离婚一方有精神病时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式、支付变更等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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