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小孩几岁有选择权
通常来讲,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拥有自主决定跟随父亲或者母亲生活的权利。
而未满八周岁的孩子,主要依据其年龄、性别、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因素,按照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
在离婚案件里,法院会全面地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像父母的抚养能力、教育背景、家庭环境等。
倘若孩子清楚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并且这个意愿是符合孩子利益的,法院在作出判决时会予以一定的考虑。
不过这不是绝对的,最终的抚养权判决还是得依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二、夫妻离婚小孩选择后还能变更吗
夫妻离婚时小孩抚养权经其选择确定后,是有可能变更的。
从法律角度看,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
若小孩选择跟随一方生活后,出现上述法定情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公正裁决。不过,变更抚养权需有充分证据支撑上述法定事由,否则变更请求可能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三、夫妻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法律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有如下规定:
-数额: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给付方式: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
-变更:子女在必要时可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况。父母若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也可请求变更抚养费数额。
当探讨夫妻离婚小孩几岁有选择权这一问题时,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诸多要点。在孩子年满八周岁有了自主选择权后,具体该如何行使这个权利呢?例如孩子明确表示想跟一方生活,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怎样充分考量这一意愿。另外,即便孩子表达了选择倾向,另一方就没有争取抚养权的机会了吗?其实并非如此,另一方若有更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依然可以积极争取。要是你对这些围绕“夫妻离婚小孩几岁有选择权”延伸出的问题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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